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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减负”定位及其配套改革

2000-11-15 来源:光明日报 尹春明 我有话说

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,长达半个世纪的“减负”问题,在时断时续地“研讨、论证、适行”的反复中,再次成为一个尖锐的热点话题而备受社会的关注。教育部《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》发出后,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反响。但“减负”的主战场———各地中小学校更多的则是被动地执行命令。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固然是复杂的,笔者在这里暂不做更深层次的探讨。我认为,更重要的是应当尽快扭转这种局面,让包括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在内的全社会充分认识到“减负”的意义所在,搞清楚“减负”在整个素质教育过程中应有的地位,即给“减负”定位。

如何定位?我认为,首先,不能被动地“减负”。不要把“减负”当作是完成任务,或者是充实自己工作业绩的手段。因为“减负”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措施。这项措施的出台,有它内在的历史根源和现实根源,当然也存在着相对应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。这是“减负”工作的内在规定性。其次,不能孤立地看待“减负”。作为教育改革措施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,是彻底地改变千百年来“填鸭式”应试教育的重要手段,而不是最终目的。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实施素质教育。这项工作意义重大,但任务艰巨。一方面需要较长时期的艰苦努力;另一方面,需要多渠道、多措施的身体力行,需要我们下决心割舍习惯的痼疾。而其中重要的一步就是“减负”要真正把学生的负担减下来,把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上去。要给“减负”在校园中定位,要在理念上把握,在措施上展开。

“减负”的真正含义,并不完全是在校时间缩短、课外作业量变小、各种竞赛活动减少等有形因素的简单代数和,此外,还有内在的也是更重要的看起来是无形的,却完全可以把握的硬指标。摆在首位的就是全社会,特别是直接教育者必须树立强烈的素质教育意识,要认识到目前尚存的传统教育模式,并不是通向素质教育的正确道路。同时,在整个教育过程的每一环节,诸如课程设置、教材缩写、课堂教学、课外活动的开展、课余作业的布置等方面,都要有目标地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、创新意识,激活学生主观存在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,不仅要教会学生会学,而且要教给学生学会选择、学会生存、学会应变、自主发展的能力,用素质教育的指标来检查我们教育的全过程。使“减负”工作植根于校园,绽开于社会。

“减负”工作虽然溶于整个素质教育过程中,但它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,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。单纯的课堂“减负”是远远不够的。除上述所谈“观念”上的转变之外,还必须有诸多具体的配套措施同步进行。其一,要从根本上改变考试制度。考试的目的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方法即整个考试制度的改变,也会直接改变学校的教育思想,教师的教学手段,学生的学习方法,学生家长的心态和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。因此,改革目前带有科举色彩的应试教育考试制度,是“减负”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。其二、“减负”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。家庭教育是人生三大教育体系之一。现代的家庭教育,不再是单纯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、性情心理,而且直接影响着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。由于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以及思想意识等因素的作用,往往出现“学校‘减负’家里补”的现象。使在学校即便减了负的学生,回到家里以后,仍然要快节奏地应付家长制定的“学习计划”。我们呼吁:把我们的青少年真正从家庭的藩篱中解放出来,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享受大自然,享受孩童的快乐。其三,需要净化社会的文化场所。学生在校时间缩短了,负担减轻了,这样,客观上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自由支配。那么,充满好奇心的青少年缺少的是成人的理智和识别美丑善恶的能力。

“减负”工作,不仅仅是学校和家庭的分内职责,作为社会各个职能部门,特别是文化场所的管理部门,也责无旁贷。这些部门必须从培养祖国未来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,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社会上的娱乐场所,强化对这些地方的管理,营建一些高档次,适合于青少年成长进步的场所,使整个社会营造一种科学、健康、进步的气氛,使我们的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。

总之,“减负”是通向素质教育的必由之路,任重而道远。需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大教育体系的共同努力;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的同步进行。只有这样,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“减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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